各單位(部門):
為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(fā)《全省教育系統(tǒng)2020年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實施方案》的通知精神,有效遏制火災事故發(fā)生,確保學院火災形勢持續(xù)穩(wěn)定可控,結合元旦、寒假實際,現(xiàn)將火災防控有關事項明確如下:
一、今冬明春是火災事故易發(fā)高發(fā)季節(jié),各單位要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,嚴格按照“學院統(tǒng)攬、層級管理、領導主責、全員共抓”的總體要求,加大防火巡查及隱患排查力度,全方位、地毯式地排查火災隱患情況,消除安全隱患。
二、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閉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車通道,確保消防通道暢通。
三、不得埋壓、圈占、遮擋消火栓。
四、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附近不得設置影響逃生、滅火救援的障礙物。
五、消火栓、滅火器以及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要處于良好狀態(tài),防止發(fā)生丟失、損壞或挪作他用,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動消防設施、器材的位置。
六、不得在辦公室、實訓室、學生宿舍、教工宿舍、值班室、食堂、商鋪等場所使用“電熱棒”、“電炒鍋”等大功率電器,不得使用明火取暖。
七、不得在禁煙場所吸煙。
八、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線、插座,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線為電瓶車充電。
九、監(jiān)控室、安保巡邏人員要注意觀察學院圍墻外雜草枯叢,防止外墻火源影響校園安全;校園保潔人員要及時清理落葉干枝,消除隱患;任何人不得往垃圾桶里扔煙頭,避免人為引發(fā)火災;校園內嚴禁一切焚燒行為。
請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,組織所屬人員傳達學習并抓好落實,2021年1月1日前各單位自查自糾;寒假前由保衛(wèi)部門牽頭對火災防控工作進行全面檢查,并將檢查情況通報全院。
保衛(wèi)處
2020 年 12 月 22 日